第八辑 第十八章 于志恒极力主张用碘酸钾补碘与美国有关
《中国补碘真情录》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八辑在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上25位专家的250个错误 第十八章于志恒极力主张用碘酸钾补碘与美国有关
目录
第一节 最适合中国的补碘剂是碘化钾
第二节 于志恒等人从1984年开始多年建议改为碘酸钾补碘
第三节 于志恒、腾瑞涛发表建议用碘酸钾补碘
第四节 卫生部1989年公布全国改为碘酸钾补碘
第五节 中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根本就没做任何安全性实验
第六节 中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的根据是五张破纸
第七节“建议”与“七部门文件”的不同
第八节 谁有这么大的权力?
第九节 于志恒的错误是故意还是失误?
第十节 让于志恒多年建议中国用碘酸钾补碘的理由与美国有关
第一节 最适合中国的补碘剂是碘化钾
第十七章的内容列举的于志恒的两篇论文中的28个错误,都是客观存在、证据确凿、无可抵赖的 ,这些错误是失职还是故意呢?如果是失职,只是说明于志恒太无知了。但是从两篇内容的知识水平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地甲病组专家,完全不是无知,而是有计划,有目的,完全是故意的。
中国对13亿人实行强制全民补碘,必须选择以安全性为第一位的补碘剂补碘。根据中国的现实,决定了中国应该用碘化钾补碘,原因如下:
1、全世界应用碘化钾补碘的历史到现在已经100年,100年的补碘历史证明碘化钾补碘是比碘酸钾安全的。
2、全世界发达国家除德国外都是食盐添加碘化钾补碘,说明碘化钾补碘的优点高于碘酸钾。
3、中国从1960年开始对碘缺乏病病区用碘化钾补碘,到1989年29年的加碘历史证明碘化钾补碘期间的效果是良好的,国内没出众多反对者,说明碘化钾是良好的补碘剂。
4、碘酸钾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新版)中的中等毒性的危险品,而碘化钾不在其中。
5、碘酸钾适用于热带潮湿地区,而中国绝大部分处于温带,干燥地区,因此中国大多数地区适合碘化钾补碘。
FAO/WHO关于食品添加问题联合专家会议在1990年指出,碘酸钾“特别是在炎热潮湿或热带气候下比较稳定”,可是中国主要是处于温带,炎热潮湿或热带气候下的地方很少,因此中国绝大部分地区不适合用碘酸钾补碘。
6、食盐易吸潮结块,加入碘酸钾后更易结块,不得已必须加入拮抗剂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钾是低毒的化学药品。
7、全世界公认,碘化钾的问题是在湿热环境下,粗盐用麻袋包装情况下损耗大。这个问题在现代塑封小包装的情况下已经基本解决,因此再用碘酸钾补碘已经是明显错误了。
第二节 于志恒等人从1984年开始多年建议改为碘酸钾补碘
【论文题目】《碘酸钾碘盐防治碘缺乏病有关问题》
【作者】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内分泌科和天津市内分泌研究所李丽娟 ,赵文德 邱明才,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02年第17卷第二期
【证据】“鉴于碘酸钾的优点,我国地方病专家组成员从1984年起多次建议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经观察试验和专家组论证,1989年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司,中国医药公司和中国盐业总公司以卫地字(89)第45号文件通知,从199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实行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
【证据图片】

第三节 于志恒、腾瑞涛发表建议用碘酸钾补碘
【论文题目】《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以提高碘盐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效果的建议》
【作者】河北医学院,中央防治地病领导小组腾瑞涛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学杂志》1984年第3卷第3期
【证据】“总之,碘盐中加入碘酸钾:①可稳定盐中碘含量;保证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的效果。②在经济上算总帐,可显著减少开支。③粗盐加碘用碘酸钾,已经是世界上的共同措施。所以,现在已经是我国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时候了”。
【证据图片】

【说明】
实践证明,全世界用碘化钾补碘的国家的数量,过去和现在一直是多数,发达国家仍然是绝大多数用碘化钾补碘,并不是全世界进入碘酸钾补碘时代。
第四节 卫生部1989年公布全国改为碘酸钾补碘
1、美国要在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最大的障碍就是中国使用碘化钾补碘
美国由于面包添加剂的碘酸钾,在美国使用20年左右的时间里发现很多问题,因此下令面包严格限制碘酸钾添加量,同时限制美国人的其他来源的碘摄入量。美国发现碘酸钾过量的危害后吧,计划让发展中国家用碘酸钾过量补碘,从而达到控制和消灭发展中国家的目的。
中国是用碘化钾补碘,成为美国在中国推行碘酸钾强制全民补碘的第一个障碍。但是这个障碍在卫生部地方病专家组的不懈努力下于1989年办到了。
2、1989年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
1989年2月1日卫生部等部门批准地方病专家组的建议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制作碘盐的文件。因此从1989年开始,美国放松了对其他国家的强制全民补碘工作,重点在中国下功夫,让13亿人走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
证据图片:
《联合通知》说“经过科学研究和局部试验,决定从1989年开始,在全国逐步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真的是经过“科学研究”吗?本人开始了调查研究。
第五节 中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根本就没做任何安全性实验
一、地方病专家说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做过大量实验,是安全的。但没提出任何证据。
卫生部对食品添加剂的应用是有明文规定的,必须有安全性实验报告,全国的补碘剂由碘化钾改为碘酸钾,当然必须要有安全性实验报告。但是本人在所有资料里查不到,于是开始了溯源工作。
二、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要求公开用碘酸钾补碘的有关安全实验报告。
1、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申请
申请公布的政府信息:
作为1989年决定科学依据的(1)”碘酸钾加工碘盐”对于预防治疗缺碘症具有与“碘化钾加工碘盐”同样的效果的动物试验与人体临床试验科学研究报告(2)证实”碘酸钾加工碘盐”对人类健康无害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回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4月1日回复说:“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依据工作职能,请向相关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说明】碘化钾和碘酸钾都是药品,特别是碘酸钾是具有中等毒性的化学药品,被添加到食盐里,国家医药管理局并且是文件的签署部门,当被我问到根据的时候却说“不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依据工作职能,请向相关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明知道把碘化钾改为碘酸钾是卫生部的决定,却把责任推到一个企业——盐业公司,难道不奇怪吗?
证据图片:
3、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回复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个回复,本人又向中盐总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中国盐业回复“我公司无法、无权提供您所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
证据图片:
“告知书”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所提《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1989年2月1日 卫地字〔89〕第2号)是由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中国盐业总公司只是碘盐的生产者和批发企业,是《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的执行者,而不是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决定者,更不是“相关盐业主管部门”,故“告知书”及“申请表”中所列诉求我公司无法、无权提供您所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
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回复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是完全正确的。有成绩是卫生部的功劳,有错误却推给企业,而且推得一干二净,这就是中国政府的本能!
三、 国家卫计委的回复
国家卫计委于2017年5月18日回复“未查找到”,此次调查结果证明1989年国家七部门联合下发的碘酸钾取代碘化钾补碘的决定没有任何安全性实验报告!
上述事实证明卫生部1989年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并没做任何安全性的试验研究!
第六节 中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的根据是五张破纸
一、本人再次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地方病专家组的建议报告
卫生部于1989年决定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本人要求公开根据如下:
1989年卫生部、轻工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 国家工商局《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1 9 8 9年 2月1日卫地字(8 9)第2号)确认“多年来,我国一直使用碘化 钾加工碘盐,为防治碘缺乏病做了大量工作。...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 在全国逐步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
申请公布的政府信息:由于卫生部地方病专家组从1984年开始年年向卫生部提出建议,引发上述七部门联合发出全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 钾补碘的决定,申请公布地方病专家组给卫生部的多年或一年的建议报告全文
证据图片:
二、国家卫计委的答复
我办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你当面提交的《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 5月18日.我办通过挂号信t向你邮寄了告知书,你的申请延廷期答复。
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舟信忽公开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 条(一)项,现答复知下:
经查阅我委现存档案,关于“地方病专家组就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给卫生部的多年或一年的建议报告全文”的信息,仅发现1987年2月28日地方病专家组向:卫生部地方病局提交的“关于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意见书”与你的申请相近,该意见书可以向你公开.供参考,见附件。
【说明】1987年2月28日地方病专家组向:卫生部地方病局提交的“关于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意见书”
卫计委提供的地方病专家组建议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的唯一文件,根本就不是建议书,更不是文件,而完完全全是一份草稿。下面是卫计委提供的这份草稿的复印照片





感谢国家卫计委向本人公开了这份重要文件。
如果没有上述影印证据,地球人不会相信让13亿人用碘酸钾补碘的根据竟然是五张破纸!
第七节“建议”与“七部门文件”的不同
认真研究地方病专家组的报告,发现国家七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与地方病专家组的建议竟然有二处明显的不同。
1、“建议”中写到“精制碘盐,尤其是小包装者,仍可用碘化钾,”
为了叙述方便,“关于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意见书”简称“建议”,国家七部委下发的碘化钾改为碘酸钾的文件简称“七部门文件”。
“建议”中写“今后在我国可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精制碘盐,尤其是小包装者,仍可用碘化钾,当然也可以用碘酸钾”
“七部门文件”没采纳这个建议,全国一刀切,所有食盐全部添加碘酸钾。
证据图片:
2、碘酸钾添加数量不同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食盐加碘是食盐中添加10万分之一的碘化钾,如果用碘酸钾还要降低添加数量。
“建议“中写“可考虑把我国碘盐中碘与盐的比例由1/5万至1/2万改为1/5至1/3万。但“七部门通知”中没采纳这个意见,“碘酸钾的添加量同碘化钾,仍为五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
证据图片:
第八节 谁有这么大的权力?
亲爱的朋友们,上述事实充分证明三个问题:
1、国家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没做过任何安全性实验。
尽管“七部门文件”里写着“经过科学研究和局部试验”但本次调查结果是“查无此事!”
2、国家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唯一的根据是五张破纸。
作为国家级的任何文件的根据都不可能是五张草稿纸,但让13亿人用碘酸钾补碘的根据的文件确确实实只有这五张草稿纸。
你相信吗?上述结果吗?证据全部来源于国家卫计委,不相信也得相信。
但是谁有这么大的能量,没有任何安全性实验报告,只根据5张破纸就敢把全中国有微毒的碘化钾补碘,改为中等毒性的碘酸钾呢?
又有谁敢不尊重专家建议提出全国一刀切,全部用碘酸钾补碘呢?又有谁敢故意不降低碘酸钾添加数量,让中国人过量补碘呢?
还有谁能发起七部门联合通知呢?
第九节 于志恒的错误是故意还是失误?
于志恒的文章发布后几乎没有人反对,但是很不幸,遇到了我,发现并公布28个错误事实。现在的问题是,出现这些问题是无知还是故意。大量事实证明于志恒的这些问题根本就不是无知,而是故意。具体根据如下:
1、明明知道选择补碘剂首要条件是安全性,于志恒却在《建议》里闭口不谈补碘剂的安全性。
2、明明知道碘酸钾的毒性比碘化钾的毒性大,于志恒却在《为什么》里提供一个不靠谱的,相反的数据?
3、明明知道全世界的动物实验研究都证明碘酸钾的毒性大于碘化钾,为什么于志恒提出偏远山区一个县医院的相反结果?
4、明明知道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说补碘首选碘酸钾,于志恒却故意这样说。
5、明明知道列举的全世界22个应用碘酸钾的国家绝大部分都是湿热地区,不适合碘化钾 ,而故意列出,让我们效仿。
6、明明知道当时碘酸钾的价格是91元/kg,却在计算添加碘酸钾碘盐成本时说碘酸钾45.4元/kg。
7、明明知道碘缺乏病病区人口3.1亿,一年根本消耗不了280万吨碘盐(每天每人25克),但计算用碘酸钾可以节省钱数时却用280万吨计算?
8、明明知道现在的碳酸钠才1.5元/公斤,为什么说1987年碳酸钠是6.92元/公斤?
9、明明知道发达国家都用碘化钾,中国用碘化钾补碘是与世界接轨,为什么让我们倒退?
10、明明知道国外是粗盐70%用碘酸钾,精盐90%都用碘化钾,为什么中国大多数地区用精盐也要用碘酸钾?
11、明明知道碘酸钾适用于湿热地区,中国大部分是干燥地区,为什么建议中国用碘酸钾?
上面列举的问题都是碘缺乏病专家明明知道,但故意或回避,或篡改,或用没有证实的数据欺骗,结合后来的强制全民补碘事件,中国不但病区补碘而且全国13亿人都要补碘;人要补碘,牲畜也要补碘;碘酸钾添加量不再是1/50000——1/20000,而是出厂不能低于40毫克/kg,没有最高限量。完完全全按照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安排,进行强制全民补碘工作。因此上述错误完全是故意,是在全面落实、执行美国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发展中国家强制全民补碘的计划。
第十节 让于志恒多年建议中国用碘酸钾补碘的理由与美国有关
这个问题是个大的问题,没有可靠证据是不能乱说的。于志恒是中国人,又是著名的碘缺乏病专家,知道中国的国情,知道全世界发达国家一直都用碘化钾补碘,也知道中用碘化钾补碘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
碘化钾稳定性不好是确定无疑的,尤其是在湿热地区,碘盐中碘化钾损失严重,主要是包装问题。在用大麻袋装碘盐的时代,碘化钾损失肯定是很大的。1984年国内已经开始推广塑封小包装,只要解决包装问题在湿热地区也是完全可以使用碘化钾的。但是在即将全面解决食盐包装问题的时刻,于志恒却千方百计建议要把中国的补碘剂由碘化钾改为碘酸钾是什么目的?
一、于志恒一语说出来真正原因
【论文题目】《为什么用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
【作者】于志恒 陈文亮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1987年第2卷第6期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第二卷第6期
【摘要】
“碘酸钾加工碘盐已是大势所趋。1983年,由泛美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在利马召开的根除地甲病、地克病和碘缺乏病会议上,明确地建议:用碘酸钾加工碘盐,是最稳定的碘制剂”
证据图片:


【说明】
查“泛美卫生组织”,是美洲国家组织的专门机构,又称泛美卫生局,是由美国为主的卫生机构。
北美洲全部用碘化钾补碘,南美洲一半国家用碘酸钾补碘。用碘化钾补碘在南北美洲是主流。但是泛美卫生组织提出用碘酸钾补碘,纯粹是别有用心的。
于志恒在参考资料里有12个参考文件,其中9个是国外的,可见其在为谁说话?
二、1987年给卫生部的建议里也提到“1983年泛美卫生组织已明确建议用碘酸钾加工碘盐”
证据图片

三、澳大利亚赫特泽博士多次访问中国
1、通过第三国与中国谈补碘问题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和美国的关系还很不是很融洽,美国不可能直接说服让中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强制全民补碘,因此委托澳大利亚Hetzel博士办理此事
1981年,“来自澳大利亚,阿尔德莱得人类营养研究所的Hetzel博士访问中国,并与朱教授共同商讨有关中—澳技术合作计划。这项计划最终在1986~1991年间,由悉尼的Westmead医院Eastman、Maberly博士,及中国天津、青海、哈尔滨、贵阳的专家们共同参与完成。感谢澳大利亚国际发展援助局为合作计划所做的工作,它对青海这一IDD高发省达到中国IDD控制标准起了重大作用。并在4个省中建立起了现代化监测实验室。”(马泰 中国的碘缺乏病)
注释:Hetzel博士是澳大利亚人,曾在美国留学过,
证据图片:


2、1984年赫特泽博士再次来的中国,并亲自到河北面见于志恒
1984年澳大利亚赫特泽博士来中国特意面见于志恒,他们之间达成什么协议本人无法查证,但于志恒成为“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会员,从1984年开始于志恒年年向卫生部建议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甚至千方百计,胡编乱造,过分夸大碘酸钾的优点的事实却是真的。
【论文题目】《执著的追求 奋斗的人生》
【作者】陈潜
【证据来源】河北医科大学 党委统战部
【摘要】
“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已是全国著名的地方病专家,任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会员,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医学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地方病学会常务理事,同时还兼任《中国地方病学》等7家杂志的编委等。1984年,他在河北省接待了世界著名的地甲病专家赫特泽教授。在1985年第9届国际甲状腺会议中,他是我国受到邀请的三名专家之一”
【证据图片】



四、马泰说在“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成立前中国专家做了许多工作”
【论文题目】《中国的碘缺乏病》
【作者】马泰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协会
【摘要】
1986年,“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玺参加了在加德满都召开的ICCIDD成立大会。在此之前,中国科学家就已经为ICCIDD的工作做出过很大贡献。”
【说明】
马泰说的中国专家在1986年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成立前,“中国科学家就已经为ICCIDD的工作做出过很大贡献”。其中包括了劝说领导人同意推行强制全民补碘和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两项工作。在这方面,中国的碘缺乏病专家,是极尽全力出色完成的。当然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行政主任,澳大利亚赫特泽博士,为此立下了汗马功劳!
1983年美国就提出来,1984年于志恒就建议中国用碘酸钾补碘。跟的多快呀!1986年美国成立《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1989年中国全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一系列紧锣密鼓,是什么目的,难道还不明显吗?
美国到1984年用碘化钾补碘已经60年,明知道“碘酸钾加工碘盐已是大势所趋”,为什么始终用碘化钾补碘,到现在已经100年不变,却让发展中国家用碘酸钾补碘?美国真的有这么高尚吗?
有人说于志恒已经去世了,死者为大,不要批评他了。尽管于志恒已经去世了,但是他在补碘问题上的严重错误是必须清算的,否则后人还要受害。在原则性的学术观点上是决不能“死者为大”的,危害国家和人民健康的理论和实践必须明辨是非。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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