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第十一章 陈祖培假传圣旨揭秘

栏目:《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八辑在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上25位专家的250个错误 作者:慕盛学 时间:2024-12-30 12:34:31

中国补碘真情录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八辑在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上25位专家的250个错误 第十一章 陈祖培假传圣旨揭秘

    目录

第一节 1997年陈祖培提出补碘后人群尿碘以100-300µg/L为宜

第二节 陈祖培说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

第三节 陈祖培引用地球上还没有发表过论文中的内容

第四节 世界卫生组织同意陈祖培的主张吗?

第五节 《中国居民补碘指南》继续把“足够”改为“适宜”,但没把100-300定义为适宜

第六节 陈祖培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假传圣旨?

第七节 是谁主张把儿童尿碘“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

第八节 2018年卫生部发布补碘文件大修的通知

第九节 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802号) 

第十节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表《食盐加碘项目的监测和人群碘营养水平的判别指南

                    前言

陈祖培把“足够”改为“适宜”后掩盖了一部分中国人被补碘过量问题,但是陈祖培并不满意,他在1997年就提出补碘后的“儿童尿碘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可是世界卫生组织没同意,提出儿童尿碘100-199微克/升为足够。陈祖培先把“足够”篡改为“适宜”,然后再把适宜的范围由100-199微克/升,篡改为100-299微克/升,并且公开声明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假传圣旨达到如此空前的程度。

第一节 1997年陈祖培提出补碘后人群尿碘以100-300µg/L为宜

由于卫生部地方病专家组推行的一系列提高中国人碘摄入量的措施,导致1997年全国儿童尿碘水平达到330微克/升,远远超过了人体需要量。陈祖培等人为了掩盖补碘过量,把儿童尿碘的适宜值提高到100-300微克/升。

【论文题目】《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科研进展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学杂志。1998年7月 第17卷 第4期

【摘要】

“6.3.3 补碘后人群的尿碘以什么水平为宜?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很大,即:150~1000μg/d,但适宜范围为:150~500μg/d。然而长期生活于低碘水平

的部分人,可能对碘摄入量的增加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去年在非洲发生了因碘盐中碘浓度过高(达80ppm )而致的碘性甲亢在较大范围内的流行,为此,国际组织认为碘盐的加碘浓度为20~40mg/kg,儿童的尿碘水平以100~300μg/L 为宜”

【证据图片】


 

【说明】

本文收稿日期是1997年7月10日,证明陈祖培等人为了掩盖补碘过量,早在1997年就把儿童尿碘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

第二节 陈祖培说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

【论文题目】《当前碘缺乏病防治应当注意的问题》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3卷第3期2004年5月20日

【摘要】

“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

【证据图片】

2.jpg

说明

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真的这样说了吗?论文没标注来源,我也查不到。但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第三节 陈祖培引用地球上还没有发表过论文中的内容

全世界所有论文的发表时引用的言论都必须注明有效的来源,但陈祖培的论文可以不注明来源,本文即使注明了来源,但是注明了的是“待发表”。

【论文题目】《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的历史、现状与挑战》

【作者】陈祖培

【机构】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内分泌研究所

【证据来源】《中国营养学会第九次全国营养学术会议论文摘要汇编》 2004年10月10日       

【摘要】

“WHO/UNICEF/ICCIDD于2001年评估了防治进展的同时,把儿童尿碘大于300μg/L做为碘过量的界定值以防止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以碘性甲亢为代表的副作用的发生[9];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10]。” 

证据图片

       上述两个证据内容几乎一模一样,但是这个证据在“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后面有引用标注号[10],说明这里标注了这句话的来源,应该是WHO,但查参考文献10、却是这样的结果

查参考资料10.Benoist B,Andersson M,Egli I,and Takkouche EB,The prevalence of iodine deficiency  worldwide,WHO,Geneva,2004(待发表)”

3.3.jpg 

尽管世界卫生组织一直不同意把100~300μg/L定义为适宜,但在2002年以后发表的所有有关文章,资料里,陈祖培都说是世界卫生组织把100~300μg/L定义为适宜。

第四节 世界卫生组织同意陈祖培的主张吗?

调查显示世界卫生组织根本不承认陈祖培的编造,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一直坚持2001年的原则,下面的文件可以作证:

1、2005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仍然重复说明2001年的划分标准

“尿碘浓度中位数(尿碘)得出的碘摄入量可能为“足够”(100 μg/L<尿碘<199 μg/L),“高于足够”(200μg/L<尿碘<299 μg/L)或“过量”(尿碘>300 μg/L)。世界卫生组织碘缺乏症全球数据库,2004 年”

证据图片:

 

 

 

2、2010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仍然把尿碘浓度中位数分为三段

2010年的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仍然把尿碘浓度中位数分为三段

“2010年4 月15 日世界卫生组织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A63/27文件 2010年4 月15 日《维持消灭碘缺乏症》(WHA60.21 号决议 )

尿碘浓度中位数(UI)是一项碘摄入量指标。按以下碘摄入量将国家分为三类:“足够”(100 μg/l < UI <199 μg/l)……”

第五节 《中国居民补碘指南》继续把“足够”改为“适宜”,但没把100-300定义为适宜

2018年卫生部发布《中国居民补碘指南》继续把“足够”改为“适宜”,但仍然是三段,没把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说明陈祖培说是世界卫生组织把100-300定义为“适宜”纯属欺骗。

【论文题目】《中国居民补碘指南》

【作者】:孙殿军 滕卫平 杨月欣 申红梅 杨晓光 单忠艳 常素英 陈志辉 范丽珺 何宇纳 洪天配 贾清珍  连小兰 吕朝晖 苏晓辉 滕晓春 王健辉  杨丽琛 张万起

【证据来源】《中国居民补碘指南》2018年5月15日

【摘要】

“100-199  适宜。200-299大于适宜量”

【证据图片】

5.jpg 

上述事实首先证明了陈祖培的“2004年WHO建议儿童尿碘的适宜水平为100~300μg/L”,的标准纯属子虚乌有,世界卫生组织根本从来没这样建议过。

第六节 陈祖培为什么如此胆大妄为,假传圣旨?

查阅古今中外大量资料,陈祖培在下列四方面创世界纪录:

1、论文引用内容不标注来源,

论文引用内容不标注来源的,全世界有,但不多。全世界公认不标注引用内容来源的论文无效

2、论文引用内容来源标注:(待发表)

论文引用内容来源标注:(待发表)的陈祖培这是全世界第一个,正常情况下这样的论文不可能被发表,但陈祖培引用待发表的内容不但有效,而且全国流行。

3、陈祖培在世界卫生组织杂志上发表的论文,陈祖培可以认为就是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

虽然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声明,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书籍,刊物等发表的论文不代表世界卫生组织,只代表作者本人。但陈祖培认为他在世界卫生组织主编的书籍,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中的观点,就是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

4、陈祖培等在世界卫生组织主编的杂志上还未发表的论文内容,也可以认为是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

因为陈祖培在上述三点问题上没遇到反对,因此可以胆大妄为,在世界卫生组织主编的书籍、刊物上还未发表,并且至今也没发表的论文内容,可以假传圣旨,冒充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指示,为其掩盖补碘过量。

    第七节 是谁主张把儿童尿碘“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

在全世界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的国际组织是三个,分别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这三个组织究竟是谁主张把“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呢?

一、是世界卫生组织吗?

    上面的事实证明了,世界卫生组织一直不同意把适宜的范围改为100-300微克/升。

二、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吗?

上面的实例和证据证明是以陈祖培为代表的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要求把儿童尿碘“100-300微克/升”定义为适宜,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从1997年就开始推行。

三、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吗?

很多证据可以证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积极主张把儿童尿碘的适宜量改为“100-300微克/升”。

1、全世界很多国家退出全民补碘

由于三个国家组织极力推行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很多国家退出。

2010 年4 月15 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第六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秘书处的报告》中《维持消灭碘缺乏症(WHA60.21 号决议)》“在2004 年至2008 年这五年间,在世卫组织193 个成员国中,只有37 个国家提供了学龄儿童尿碘排量的国家数据,覆盖全球学龄人口的36.3%。这些数据显示,九个国家的碘营养水平极低,可视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17 个国家的碘摄入量足够,八个国家的碘摄入量过量。由于从2004 年到2008 年只有37 个成员国报告了学龄儿童尿碘排量的数据,很难依据这些数据预估全球碘缺乏症的情况”

  证据图片:

          2、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说明如下两个问题:

1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退出强制全民补碘

世界卫生组织说:2004 年至2008 年这五年间,在世卫组织193 个成员国中,只有37 个国家提供了学龄儿童尿碘排量的国家数据,覆盖全球学龄人口的36.3%

美国委托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强制全民补碘,从1994年到2004年的十年里达到顶峰,到2004年全球有121个国家参与。但是到了2008年,却只有37个国家向世界卫生组织递交了有关数据。这句话说明了什么?这句话说明了通过三个国际组织极力在全球推广碘酸钾过量补碘的事实,让大多数国家看清了三个国际组织的目的和本质,决定放弃全民补碘因此才会出现这种结果。

世界各国有根据本国情况决定是否执行的权利,只有少数国家像中国这样把三个国际组织的建议当作“圣旨”,不顾中国的实际情况,不顾一些人的反对,强制执行!

2)存在严重的补碘过量

世界卫生组织说这些数据显示,九个国家的碘营养水平极低,可视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17 个国家的碘摄入量足够,八个国家的碘摄入量过量

37个国家里就有8个国家被定义为补碘过量,这个比例数应该是很高了。

3、世界卫生组织退出推行强制全民补碘

2012年后,可以发现世界卫生组织很少参与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了,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拒绝参加修改“碘营养状况评价指南”,可以证实世界卫生组织退出了强制全民补碘工作。

4、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2015年共同商定修改“碘营养状况评价指南”

由于世界卫生组织从2012年后很少介入强制全民补碘问题,迫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于2015年绕开世界卫生组织商讨继续推行强制全民补碘问题,并把儿童尿碘的适宜范围修改为100–299μg/L。

【论文题目】《食盐加碘计划的监测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指南更新

【作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控”微信公众号,2018年10月

【摘要】

“在过去的20年里,碘缺乏病(IDD)的消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甲状腺肿的减少及碘营养水平的改善都归功于国家食盐加碘计划的扩大。但是,目前的碘缺乏病评价标准并不能全方位的反映食盐加碘计划的成就。

为应对这一挑战及其它新出现的挑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和全球碘营养联盟(IGN)于2015年12月17-18日在纽约召开了专家技术工作组会议。此次会议的重要经验载入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最新发表的《食盐加碘计划监测及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指南》。新的指南旨在指导项目管理者如何处理在国家IDD计划数据分析中以及实施时存在的缺陷。指南中的一些经验强化了2007年版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球碘营养联盟”

“学龄儿童碘适宜的尿碘中位数范围可以从100–199μg/L扩大至100–299μg/L”

【证据图片】

    上述事实说明世界卫生组织没参加这次会议,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唯一管理全世界医疗卫生方面工作的合法机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无权制定或修改有关消除碘缺乏病的有关文件,但是这次他们绕过世界卫生组织修改重要文件,继续推行强制全民补碘!

第八节 2018年卫生部发布补碘文件大修的通知

2018年5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要首次整体修订,官方网站公布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全民补碘实施30年,政策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拉锯战持续至今,争议的焦点集中于一刀切补碘是否会导致部分人群碘过量。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个问题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干预、科学与精准补碘”的原则,强调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科学指导其选择食用加碘食盐或不加碘食盐,或选择不同浓度的加碘食盐。

2无碘盐将不再需要凭处方购买,

3食品加工也不再强制使用碘盐,但需注明所用加碘食盐的碘含量水平。

上述事实表明中国将退出强制全民补碘时代,回归正常的食盐摄入。

8.jpg 

但是这次修订却是虎头蛇尾,胎死腹中,没有成功。调查没成功的原因明面上是国家发改委的反对,背后主要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反对。

第九节 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8〕802号)

2018年7月9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发改办经体〔2018〕802号文件《关于规范未加碘食盐管理保证合格碘盐供应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碘缺乏病病区必须保证有碘盐的供应数量达到90%以上。

这个文件的推出,距离公布补碘文件大修征求意见的时间仅仅55天,55天内是国家卫健委变卦,还是国家发改委反悔我至今没调查清楚,但这么短的时间就反悔却是铁证如山。

这个文件的推出,是第二轮强制全民补碘最主要的标志,从此开始,全国14亿人,除高碘地区4000万人不用补碘之外,其他13亿6000万人,没有诊断书的都得吃碘盐,仍然是全民,全国禁售无碘盐,又是强制。全国回到最初强制全民补碘的原点,

证据图片

9.1.jpg

第十节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表《食盐加碘项目的监测和人群碘营养水平的判别指南》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发布2018年版的《食盐加碘项目的监测和人群碘营养水平的判别指南》(Guidance on the Monitoring of Salt Iodization Programmes and Determination of Population Iodine Status)。

10.jpg

UNICEF强调普遍食盐加碘(USI)是指所有家庭或加工食品用的食用级别的盐全部加碘(The concept of universal salt iodization entails the iodization of all food-grade salt . i.e. salt used in both households and during food processing)。

UICEF在文件中强调的3个要点,分别是:

1、学龄儿童的适宜碘营养范围是指受检测儿童的尿碘中位数由原来的100–199 μg/L改为100–299 μg/L。

2、用尿碘中位数(mUIC)定义群体的碘营养状况。

3、继续推行全民补碘

原文请见https://www.unicef.org/nutrition/files/Monitoring-of-Salt-Iodization.pdf

到此为止,已经真相大白,把“足够”改为“适宜”,把适宜的范围改为“100–299μg/L”,根本就不是世界卫生组织的主张,完完全全是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主张。

他们假传圣旨,说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上面的铁证,充分证明100%是欺骗,是利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权威,想让中国人永远被碘酸钾过量强制全民补碘。

假如当初世界卫生组织没提出儿童尿碘大于300微克/升是碘营养过量;

假如世界卫生组织同意了陈祖培把“足够”改为“适宜”;

假如世界卫生组织同意了把适宜的范围扩大到100–299μg/L”。

假如上述假如都成真实,那么中国就会癌按照陈祖培制定的计划,走进美国设计的圈套,进入大剂量长时间碘酸钾过量摄入事件,中国很难度过30年!

【论文题目】《反思碘过量:为科学补碘提供依据》

【作者】杨秋兰 王丹 阎红 郭秀芝

【文献来源】网易探索(广州)

http://news.163.com/09/0831/09/5I1MDS23000125LI.html

【摘要】

国际防治碘缺乏病权威组织认为:每人摄入1000微克碘,从医学上讲仍然是安全的。全民食盐加碘不仅有利于碘缺乏地区的人群,并且对碘充足的人群也没有副作用。

证据图片:


 

上述已经充分证明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补碘政策是对中国人民的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做法,是对中国人民的害!

上述事实清清楚楚证明了以陈祖培为代表的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极力主张在中国推行强制全民补碘的罪魁祸首。

    北京 慕盛学


打赏 支付宝打赏(截图扫码)“求赞不求赏!" 微信打赏(截图扫码)“求赞不求赏!"

本文链接:https://www.mushengxue.com/?id=186 转载需授权!

分享到:
阅读:431次

我要留言

  

分类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