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在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上25位专家的250个错误 第八章陈祖培永远正确七例
《中国补碘真情录》
《中国补碘真情录》第八辑在强制全民补碘问题上25位专家的250个错误 第八章陈祖培永远正确七例
目录
第一节 把补碘中出现的食盐含碘量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
第二节 陈祖培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
第三节 陈祖培把补碘后出现的甲状腺疾病高发的原因推给患者
第四节 陈祖培说强制全民补碘的前15年“一刀切”是正确的。
第五节 把甲状腺癌高发的原因推给B超的灵敏性
第六节 陈祖培等人把中国人补碘过量的原因归于食盐消耗量高
第七节 陈祖培把过量补碘引发的甲亢推给社会
陈祖培认为强制全民补碘中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如果出现错误,都是别人的错。甚至连最明显的错误也毫不例外的推给本人,下面举七例证明之。
第一节 把补碘中出现的食盐含碘量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
一、全世界首例食盐中添加毒品不限量
为了让中国人碘酸钾过量补碘,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与中国地方病专家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项措施就是碘盐里的碘酸钾添加不设上限,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以消除碘缺乏病为借口,可以公开在食盐里任意添加全世界公认具有中等毒性的药品碘酸钾的恶性事件。
1、碘酸钾是具有中等毒性药品
(1)查碘酸钾户籍,发现它居住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中,碘酸钾位于№51517
(2)碘酸钾对健康的危害如下:
“对上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口服引起头痛、恶心、呕吐、眩晕及胃肠道刺激。可致视神经损害。 慢性影响:肝、肾、血液系统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影响;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表明:碘酸钾急性毒性试验的半数致死量LD50=136”

2、碘酸钾添加不设上限
【证人】国务院办公厅
【文件】《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国办发[1994]88号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据】“纲要”中说“我国规定碘盐含碘浓度(以碘离子计)是:加工为50mg/kg,出厂不低于40mg/kg、销售不低于30mg/kg用户不低于20mg/kg。”,
【证据图片】


把有毒的药品碘酸钾的添加量,在文件中连续提出四个不低于,不限制最高量。即使你把毒品当做“强化营养”品对待,营养品也有限量,也不是越多越好。
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大国策的重要文件,竟然食盐添加碘酸钾不设最高量,创下了古今中外的特大奇迹。
3、鼓励食盐多多添加碘酸钾——罚少不罚多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第5章“罚则”,从第24条到第29条,“碘盐”一词出现9次,“不合格碘盐”出现两次,“缺碘”出现两次;“高碘”与“碘过量”,出现零次。
第二十五条 碘盐的加工企业、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加工、批发不合格碘盐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责令停止出售、并责令责任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食盐补碘,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加工企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报请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批准后, 取消其碘盐加工资格; 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取消其碘盐批发资格。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在缺碘地区的食用盐市场销售不合格碘盐或者擅自销售非碘盐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没收其经营的全部盐产品和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该盐产品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据图片】



二、碘盐碘酸钾含量大大超标
由于中国的第二大国策的巨大文件没规定食盐中添加碘酸钾的上限,盐厂为了保证碘盐出厂的合格率,碘酸钾的添加量必然会宁多勿少,因此全国范围出现食盐中碘酸钾过量问题。
1、陈祖培2010年说“发现由于对碘盐中碘含量没有规定上限值,结果部分地区的碘盐的碘含量过高,有的达100 mg/kg”。
【证人】陈祖培
【论文题目】《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证据来源】卫生部 发布时间:2010-07-26
【证据】碘盐中碘含量的第一次调整: 1995年的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为:碘盐中碘含量在全国用户水平平均为16.2mg/kg;儿童尿碘水平为 164ug/L;用户水平的合格碘盐食用率为39.9%。但发现由于对碘盐中碘含量没有规定上限值,结果部分地区的碘盐的碘含量过高,有的达100 mg/kg。1996年用行政手段对碘盐中碘含量实施了不得超过60 mg/kg的上限值的规定,从而完成了我国对碘盐中碘含量的第一次调整。
【证据图片】
2、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发现“盐碘含量平均值分别为139mg/kg和587mg/kg”
上述两个证据证明陈祖培承认“由于对碘盐中碘含量没有规定上限值,结果部分地区的碘盐的碘含量过高”,97年承认“有的达80 mg/kg”,2010年承认“有的达100 mg/kg”,只是这么多吗?远远不是,陈祖培隐瞒了严重的问题。
请看下列证据:
【证人】:范建成
【论文题目】《吃碘 越多越好吗? 碘盐中碘含量标准应规定上限》,
【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
【证词】“1996年第二季度,我们对内蒙古自治区24个地区的120份样品(每个地区5份)进行了检验,其中有两个地区的盐碘含量平均值分别为139mg/kg和587mg/kg。前者为出厂水平标准下限的3.5倍;后者为出厂水平标准下限的14,7倍。”
【证据来源】 《监督与选择》杂志1997年第08期《产品可靠性报告》栏目
【证据图片】



三、明显错误公开嫁祸于人
国家级文件不设碘酸钾添加的最大量,必然会造成食盐碘含量过高,其主要责任必然是卫生部、国务院,但是这些官府不承认一点责任,把出现的问题推给盐业公司,证据如下 :
1、陈祖培1997年说“一些盐业部门为了提高碘盐的合格率.加碘量过多”。
【证人】陈祖培,阎玉芹
【论文题目】《当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值得严肃关注的一些问题》
【证据来源】《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1997年第12卷第3期
【证据】
论文中说“今年的部分监侧结果表明.一些盐业部门为了提高碘盐的合格率.加碘量过多.使用户水平的盐碘含量大于40mg/kg,有的甚至高达80mg/kg以上.这大大增加了碘致性甲亢的危险性。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有必要对碘盐的加碘量的上限值做出规定。目前碘盐的状况提示有两种倾向:碘缺乏纠正不彻底和碘致性甲亢的危险性,但主要的倾向和对人群危害的严重性还是前者。”
【证据图片】


明明是卫生部,是国务院的中国第二大国策文件没规定碘酸钾添加的上限,造成盐厂追求合格率而多添加碘酸钾,但是卫生部却把却把责任推给了盐业公司。
四、明知故犯, 拖延改错
1、明显错误,五年才改
不限添加上限的文件是1994年发的,肖东楼说到1999年才修改,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吗?
【证据】肖东楼副司长在全国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说(2005-01-17): “1999年我国在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了第三次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所获结果是2000年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国家评估的技术依据,但发现碘盐浓度未设高限值的弊端--造成了碘盐浓度的过高。”
【证据图片】


2、陈祖培说1995年碘浓度高就改了
肖东楼说1999年改的,增加了上限,但陈祖培说是1995年就改了。
【证人】陈祖培
【论文题目】对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评价
【证据来源】国外医学内分泌学分册2002年7月第2卷第4期
【证据】“1995年的监测结果发现有部分碘盐的碘浓度过高,对加碘水平实施了不得超过60 mg/kg的上限值的规定”


3、陈祖培又说是1996年改的
陈祖培1997年在《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1997年第12卷第3期的《当前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值得严肃关注的一些问题》说“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有必要对碘盐的加碘量的上限值做出规定”
这句话说明1997年陈祖培发表论文的时候还没做出修改。
如果是1995年或1996年就改正了,《监督与选择》杂志1997年第08期还会发表范建成的《吃碘 越多越好吗? 碘盐中碘含量标准应规定上限》的论文吗?
如果是1995年或1996年就改正了,陈祖培1997年还会说“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有必要对碘盐的加碘量的上限值做出规定”吗?
如果是1995年或1996年就改正了,肖东楼会说“1999年我国在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了第三次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所获结果是2000年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国家评估的技术依据,但发现碘盐浓度未设高限值的弊端--造成了碘盐浓度的过高”吗?1994年的国家级文件碘酸钾添加量不设上限的明显大错误1999年才“发现碘盐浓度未设高限值的弊端--造成了碘盐浓度的过高”,请问,这是关心全国人民的健康吗?
上述证据充分证明1994年制定的第二大国策中的明显错误,故意拖了五年才不得不修改
五、不是没有上限,而是故意恶意添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真的愚蠢到毒品可以任意添加吗?不是,完全不是,1994年2月22日卫生部批准,1994年9月1日实施的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由上图可知. GB 14880-1994明确提出了“食盐碘化量为20~60mg/kg”
由上图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清楚可知. GB 14880-1994是卫生部1994年2月22日批准、公布,1994年9月1日实施的。而《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卫生部 中国轻工总会 一九九四年八月)是国务院1994年9月21日发布并执行的,两个文件都是卫生部搞的,而且GB 14880-1994在前,《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在后,说明当时已经有了“食盐碘化量20~60mg/kg”的国家标准,但地方病专家组完全把这个国家标准忽略不计,亲爱的朋友,明知已经有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还故意对碘盐里添加的毒品不限最高量,难道不是故意吗?
上述铁证,充分证明1994年食盐碘化量不是没有标准,而是有标准拒不执行,这是什么性质?这是地方病专家组为了完成美国让中国人过量食用碘酸钾而迫不及待、急于求成。他们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中国人被过量碘酸钾毒害,尽早出现让中国灭亡的景象!
第二节 陈祖培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
【论文题目】《疾控中心权威专家吐真言:若给我选择权 我吃非碘盐》
【作者】
【证据来源】《新文化报》2009年08月24日 15:06
【摘要】
“除在少部分边远地区外,在我国大多数地区都极为突出“全民性”——甚至在一些本不该供应碘盐的高碘地区。“这是执行方面的问题,而不是政策制定出了毛病。”陈祖培认为,这主要是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的责任,“高碘地区一开始的划分,并不明确。”
【证据图片】


【说明】
一、陈祖培的明明知道
1、明知道中国存在高碘区
中国地大物博,存在缺碘区、适碘区、也存在高碘区。高碘区的发现不是1994年强制全民补碘时才发现的,而是1956年~1958年全国普查时就发现了的,并一一在全国地图上做了标注。明知道中国有高碘区的存在,行动中却把它忽略不计,是明知故犯。
2、明知道高碘对人民有害
1994年在制定补碘政策时,特意规定高碘区的人们和有甲状腺疾病的人不需要补碘,说明卫生部知道高碘区的人不能再被补碘。国内外在1994年前就有高碘对人类的不利问题的研究和论文出现,陈祖培等人在1994年前在中国地方病杂志上发表过对高碘问题的研究报告,说明陈祖培知道高碘对人民的伤害。
3、明知道高碘区也被加碘
卫生部明知道中国存在高碘区,明知道高碘对人类有害,仍然片面追求碘盐的覆盖率,2008年的碘盐覆盖率达到97.48%。造成高碘区也被强制补碘的事实,卫生部却多年不管不问,究竟是谁的责任?
二、陈祖培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了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
高碘区统统被补碘的事实已经是连卫生部都不得不承认的了,但是陈祖培把责任推给了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
1、陈祖培说,“在1994年出台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碘地区不供应碘盐;不宜食用碘盐的人,可持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指定单位购买非碘盐。”
“这是执行方面的问题,而不是政策制定出了毛病。”陈祖培认为,这主要是当地政府和盐业公司的责任,“高碘地区一开始的划分,并不明确。”
三、盐业公司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卫生部补碘的责任推给卫生部盐业公司辩解如下:
1、卫生部制定的《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中明确写到“全国所有食用盐(包括牲畜用盐)全部加碘,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5%”,因此盐业公司对“所有食用盐(包括牲畜用盐)全部加碘”是有法可依的。
2、卫生部只是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中象征性提出“高碘地区不供应碘盐”,虽然文件提出了八个省市属于高碘区,但这些省市的高碘区只是少数地区,这些省市里也存在缺碘区,卫生部并没有向盐业公司明示具体什么地方是高碘区,盐业公司没有能力判断什么地方是高碘区。
3、卫生部是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的部门,盐业公司属于企业,企业要听行政部门的安排和领导。
因此盐业公司认为卫生部把高碘区被强制补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四,陈祖培把高碘区被补碘的责任推给盐业公司是没道理的
卫生部在所有文件中,所有宣传中都片面强调缺碘的危害,把一个“地方病”忽悠成当前严重危害全国人民健康的头等疾病,把消除碘缺乏病的任务当作中国的头等大事。没有一个文件提到过要预防补碘过量问题。
高碘区的划分是卫生部的事,盐业公司无权也没有职责做这件事。卫生部忽略了高碘区人民的健康,却指责地方和盐业公司“碘地区一开始的划分,并不明确。”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第三节 陈祖培把补碘后出现的甲状腺疾病高发的原因推给患者
1、陈祖培说“即使 有副作用往往也仅发生在实施碘盐后的 5~10a内”
【论文题目】《对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评价》
【作者】陈祖培
【证据来源】《国外医学内分泌学分册》 2002年 7月第 22卷 第 4期
【摘要】
世界近百年食盐加碘的经验证明:碘盐对绝大多数人不会发生副作用,即使 有副作用往往也仅发生在实施碘盐后的 5~10a内,且仅发生在对碘敏感的少数人中。严格的碘营养监测和据此进行加碘
【证据图片】


2、陈祖培说甲状腺疾病增多的原因是“个体对碘的不适应”
【论文题目】《5省区食盐碘含量过量官方承认碘过量威胁健康》
【作者】
【证据来源】山东新闻网2010年7月27日
【摘要】
“(我国)有甲状腺疾病的人大约2%,在全国差不多有2300万人,这部分人主要是因为自身免疫性的疾病,与遗传、情绪都有关系,他们并非碘摄入量过大,主要是因为个体对碘的不适应。”
证据图片:
【说明】
上述证据说明陈祖培认为由于补碘过量引起的甲状腺疾病,“并非碘摄入量过大,主要是因为个体对碘的不适应”,把因补碘过量引起的甲状腺疾病原因推给患者,从而掩盖补碘过量。
在人群中却实有少部分人是对碘敏感的人群,在推行强制全民补碘后,这些人会敏感而引发疾病,因此这些人的甲状腺类疾病是由于过量补碘引起的。但是正常人短时间补碘过量不会出现副作用,但长时间过量必然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应。补碘30年的实践证明,补碘过量的副作用根本就不是在5-10年内,而是长期的、持久的,越来越严重的。陈祖培把引起副作用的原因归于患者是明显错误的。
第四节 陈祖培说强制全民补碘的前17年“一刀切”是正确的
对全中国的所有人实行一个标准的食盐加碘量的补碘方式,全世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错误的,但是陈祖培认为是正确的。
【论文题目】《碘盐其实不会致癌》
【作者】白剑峰 王有佳 吕毅品
【证据来源】人民日报/2012年/10月/23日/第004版 要闻
【摘要】
“过去全国是统一一个标准,在严重缺碘的时候,这样做是对的,能迅速缓解全民族的碘缺 乏困境。”陈祖培补充道,“但是,随着食盐加碘的政策逐渐落实,就需要逐渐细化了。”据他介绍,碘的摄入量是否适宜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碘盐的浓度、食物结构、盐的摄入量等。例如, 上海、天津、北京居民每人每天的盐摄入量大概七八克,西部北部地区可能十二三克,最高的省份到20克。“新标准由各省自行决定碘的浓度,体现了‘因地制宜、科学补碘’的原则。”
【证据图片】


【说明】
陈祖培是强制全民补碘运动的制造者之一,“一刀切”是明显错误的,但他从来不承认,在这里又为其错误理论辩护。是“一贯正确”、永远正确“的典型。
(1)全民补碘是从1995年开始的,那时你承认全世界有“6.5亿”甲肿患者。你还承认中国当时有甲肿患者“800万”,中国只占全世界甲肿患者的1.23%,你有什么根据说中国是“严重缺碘”?
(2)你承认1995年全国检测公布中国8—10岁儿童尿碘为“164微克/升”,这个数值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非常标准,非常适宜的,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当时是“严重缺碘的时候”?
第五节 陈祖培把甲状腺癌高发的原因推给B超的灵敏性
【论文题目】《补碘真的过量了吗?》
【作者】
【证据来源】中央电视台2013年8月4日《焦点访谈》
【摘要】
“陈祖培:这些年来甲状腺疾病确实呈上升趋势,全世界都是这样。第一个因素就是我们检查手段提高了。比如过去我们说甲状腺结节,这个是靠大夫用拇指来触来摸,这个触觉的感觉能摸到结节,这结节至少得1公分,我们现在做B超,B超的分辨率很高,大概0.2公分,甚至0.1公分的结节都能被发现。
专家解释,甲状腺疾病的增多,是因为以前得了病查不出来,而现在随着医院的就诊率、手术率和早期发现疾病的能力的提高,得了病就能查出来,所以并不是发病率真正的升高。”
【说明】
(1)近30年全世界甲状腺癌发病率都在上升,这是事实。但是中国上升速度最快,不能用全世界甲状腺癌发病率都在上升掩盖中国发病率上升最快的事实。
(2)甲状腺癌发病率上升确确实实与仪器先进了有直接关系,与体检的人数多了也有直接的明确的关系,但因此把甲状腺癌发病率高的原因完全归于仪器先进了是错误的。因为仪器先进了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甲状腺癌发病率上升的快慢明显不同。美国、日本等国家甲状腺癌发病率上升缓慢,能说他们的仪器落后吗?
第六节 陈祖培等人把中国人补碘过量的原因归于食盐消耗量高
中国人明显被补碘过量,根本原因是食盐加碘量过高和强制全民补碘,但是陈祖培不承认,说是因为中国人食盐摄入量超过标准。
【论文题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盐加碘政策不能停止》
【作者】
【证据来源。2013年09月10日 15:2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国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较高的地区在内陆,而不是沿海。食盐的消费量过高是导致内陆省份膳食碘摄入量较高的原因。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盐消费量水平为5克/天,而2002年全国营养调查中食盐的消费量为12克/天。海产食品尤其是动物性海产食品的含碘量较低,植物性海产品(如海带、紫菜)虽然碘含量较高,但是我国居民的摄入量较低,也无法提供足够的碘”。
【证据图片】


【说明】
1、中国内地自古就是食盐消费量大于沿海
如果强制全民补碘前内地食盐消费量是5克,现在是12克,内地碘摄入量过量是食盐消费量高,是正确的,是应该的。但事实恰恰相反,中国自古以来食盐消费量就是这样高,怎么能说内地补碘过量是内地吃盐过多造成的呢?
中国强制全民补碘设计的食盐含碘量是针对当时全国食盐每人每天消耗量13克设计的,现在你用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食盐消耗量5克衡量说我们补碘过量是食盐消耗量大了,合情合理吗?
2、碘摄入量不能只算食盐中的碘
如果沿海人民每天5克盐,内地每天12克盐,内地从碘盐中获取的碘肯定比沿海高,但你说的是“膳食碘摄入量”,而计算碘摄入量时却只用碘盐中碘的摄入量,从而得出内地碘摄入量高的结论,对吗?人体需要碘的来源不单单是碘盐,还有食物、水和空气。只计算内地从碘盐中获取的碘比沿海多是不正确的,是欺骗。
第七节 陈祖培把过量补碘引发的甲亢推给社会
中国由于推行碘酸钾强制过量补碘必然会出现补碘过量问题,长期碘酸钾过量补碘必然会出现有关疾病。陈祖培等人开始不承认过量补碘会引起疾病,由于国内外出现很多起因过量补碘引发的甲状腺疾病增多问题,这些问题毫无疑问是由于补碘过量引起的,但是陈祖培却认为不是补碘过量造成的,而是患者本身有问题,还推给社会,是社会原因造成的。从而把补碘过量引起的疾病推给社会。
【论文题目】《第19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手册(大众版)》
【作者】地方病防治分委会碘缺乏病专家组
【证据来源】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地方病防治分委会碘缺乏病专家组2012年5月编写
【摘要】
“16.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人增多与食用碘盐有关吗?
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是十分安全、有效的,从世界上首次采用食盐加碘的措施至今约九十年,没有发生因吃碘盐而引起碘过量、碘中毒和碘过敏的事件。近年来,有些临床医生反映患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的患者有增多的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膳食结构发生改变,保健意识也不断增强,加之国家在医疗领域投入的增加,就医和定期体检的人越来越多,上述因素就可能表现出一些疾病(包含甲亢)发病率升高的现象,这并不是发病率真正的升高。今后随着医院的就诊率、手术率和早期发现疾病的能力不断提高,将会发现更多的患者。这种疾病患病率的升高不是严格流行病学抽样后的统计资料,只是一种感觉上的认识,这种认识是有偏差的。
甲亢是由多种病因导致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引起的临床综合症。甲亢的发病原因,目前认为与遗传因素、自身免疫性以及精神因素有关。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大、离婚率上升和失业所致精神焦虑亦是诱发甲亢的主要因素之一。正常人群食用碘盐无需担忧,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只是有甲状腺疾患的人应该避免食用碘盐(或少食用)或其它富碘食物和药物(如海带、紫菜、碘造影剂、胺碘酮)。”
【证据图片】


【说明】
地方病专家组说的上面的话,主要目的是说明甲亢与补碘过量无关,引起甲亢增多的原因是社会造成的紧张。但是这种理论是明显说不通的,因为甲状腺是人体最大的内分泌腺体,合成甲状腺素的原料就是碘,碘缺乏会引起疾病,碘过量也会引起甲状腺合成甲状腺素的过程中出现异常。异常碘的摄入量与甲状腺疾病是密切相关的,这是不容质疑的。当然甲状腺疾病的增多是有很多原因的,但是陈祖培等人却把甲状腺疾病的多发与补碘过量截然分开,是明显错误的。
上述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陈祖培把补碘过量引起的疾病推给患者,推给社会的根本目的就是告诉大家这些病与补碘无关,让全民不要关心补碘过量问题,从而掩盖补碘过量。
北京 慕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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